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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七路1號 本公司大甲廠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一)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2.本公司一O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3.監察人審查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O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事項(二) 1.擬辦理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05年3月21日起至民國105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 案場所:台中市大甲區工七路1號(本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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