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元富證券:公告本公司第九屆第3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本年度股東常會 討論解除第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5/03/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第十屆新任董事(含其代表人或其所代表 之法人)及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公司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或兼任該等公司之 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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