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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戰RWA代幣化浪潮 金管會開放銀行試辦存款代幣業務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AI gen LogoAI新聞摘要
  • 1.金管會開放國內銀行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台新銀行率先透過監理門診表達試辦意願
  • 2.存款代幣以區塊鏈或DLT表彰,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財報認定為「存款」,準備金與存保機制照舊適用
  • 3.未來可讓企業與客戶直接於鏈上完成清算,初期多從行內清結算著手,跨行則待財金公司接手

為因應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發展趨勢並緊跟國際腳步,金管會今(22)日正式宣布,即日起開放國內銀行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宣告台灣金融業邁入區塊鏈應用新頁。其中,台新銀行率先透過監理門診表達試辦意願,為首家探尋的金融業者。未來存款將可透過區塊鏈技術表彰,在確保既有存款法規與客戶權益的前提下,協助企業及客戶直接於鏈上完成高效結算,為鏈上金流服務奠定關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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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左)。(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攝)

銀行如擬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應依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件,並於營業計畫書中具體說明五大事項,包括一、 存款代幣之試辦範圍及使用場景;二、 存款代幣之發行、移轉、贖回及銷毀流程,以及與現行存款、匯款(轉帳)等作業之差異分析;三、 存款帳務與代幣帳本之勾稽、對帳及控管機制;四、 所使用之技術架構、系統運作方式及安全控管機制,例如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區塊鏈架構、節點、錢包及智能合約等;五、 試辦期間屆滿或停止試辦時,存款代幣之贖回、銷毀及客戶權益保障機制。

銀行局長童政彰強調,存款代幣是將銀行存款以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DLT)等新型態方式進行表彰或記錄,其法律性質仍屬於「銀行存款」,業務原則上依現行《銀行法》等法規辦理,屬於既有商業模式的擴展。


針對企業與銀行關心的財報認定與法規遵循問題,童政彰明確表示,存款上鏈後,其本質與法幣表徵無異,因此,企業持有存款代幣,在財報上仍直接認定為「存款」,而非其他資產類別。銀行發行存款代幣,仍須依照現行規定提撥各項存款準備金,相關存保機制與法例架構全數適用。

針對區塊鏈去中心化特性對清結算帶來的影響,童政彰指出,現行商業行為若已移至區塊鏈上進行(例如鏈上締約),若金流無法同步上鏈,效率便無法發揮到最大。銀行發行存款代幣,能讓客戶直接在鏈上完成貨幣清算。

目前存款代幣的清結算模式主要分為兩類,第一種是行內自行清結算,進出口商或交易雙方均為同一家銀行的客戶,直接在該銀行內部的鏈上帳冊完成清算。第二種為跨行清結算,涉及不同銀行的客戶交易,屆時財金公司將扮演極重要的跨行清結算角色。


童政彰透露,雖然金管會對試辦範圍並未硬性限縮,但根據初步瞭解,目前有意願試辦的銀行將先從「行內清結算」著手。他證實,先前透過金管會「監理門診」前來表達試辦意願與探尋溝通的銀行,目前僅有台新銀行一家。不過,由於試辦要點剛發布,目前台新或其餘銀行均尚未正式遞交具體的計畫書。

至於存款代幣未來的實際應用場景,是否包含貿易金融、虛擬貨幣投資、財富管理,乃至於信用卡費或貸款繳納等消金業務?童政彰表示,金管會不會幫銀行設限,將由各銀行依據自身的風險胃納、目標客群屬性及資源配置去靈活規劃。

金管會強調,將持續關注國內外 RWA 代幣化與存款代幣的發展動向,透過銀行試辦進一步瞭解市場需求與運作風險,適時修正監理規範,在推動金融創新發展的同時,兼顧金融市場穩定與客戶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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