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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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268,843,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26~104/10/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1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5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4年8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庫藏股買回
公司股份。
說明:(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辦理。
(二)有關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4年8月26日至104年10月23日止。
4.預定買回之數量:1億股,占本公司發行股份6.58%。
5.買回之區間價格:6元~10元,惟若於預定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151億9,298萬3,350元,本案如全部執行完竣並銷除股份後,
屆時實收資本額將降為141億9,298萬3,350元。
(四)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4年08月25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6.58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4.7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十一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未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評估,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
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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