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欣陸: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3703


公司名稱:欣陸

發言日期:2026/08/07

發言時間:16:12:14

發言人:童雅靖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段四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8/7~115/8/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總面積共計30,822.65平方公尺(約9,323.86坪),交易總價新台幣(以下同)19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三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聯屬公司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交易相對人的出價符合估價報告結果。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禮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81年6月、民國82年5月及民國87年8月。

前次移轉金額:合計共323,020,963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15億元,需達成土地開發履約條款始得認列。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未依契約約定期間完成土地開發履約條款,雙方得終止契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依據:估價事務所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同意。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1,964,215,183元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940,055,453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廖逢麟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致嘉、張永騰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廖逢麟:(96)北市估字第000122號

張致嘉:(109)北市估字第000289號

張永騰:(115)北市估字第000362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產活化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 8月 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交易對象為聯屬公司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股權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故於母公司欣陸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報僅認列75%處分利益,其餘屬集團內

未實現利益則遞延認列。

(2)土地開發履約條款,預計於未來12至24個月完成。

(3)三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尚在設立登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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