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達3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2102


公司名稱:泰豐

發言日期:2026/07/13

發言時間:15:49:32

發言人:呂新義

1.證券名稱:

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2.交易日期:115/7/14~115/7/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每單位價格:交易日前一日收盤價或漲跌幅10%區間

(3)交易總金額:不高於新台幣2.5億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南港輪胎為本公司重大投資者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累積金額:不高於新台幣5億元

(3)持股比例:約1.98%

(4)權利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例:約5.03%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約6.05%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2,914,778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公司除維持正常營運用週轉金外,擬規劃將閒置資金做最有效益之投資,

創造營業外收益及增加公司獲利。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相對人:南冠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南港輪胎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委由證券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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