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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華: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8085


公司名稱:福華

發言日期:2026/06/17

發言時間:17:52:59

發言人:宋成璽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雅萱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思宏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余信達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筱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思宏

董事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筱穎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郭思宏: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黃筱穎:大同(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閔行區虹許路538號11幢306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楊浦區國定支路26號241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資訊軟體服務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銷售馬達、發電機、變壓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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