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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5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165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5月29日證櫃債字第11500035412號函同意,自115年06月08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始櫃檯買賣。 二、債券種類及總額:長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三、債券面額: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四、發行期限:發行期間為5年,自民國115年06月0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20年06月08日到期。 五、票面利率:0% 六、發行價格:130.28元(溢價發行) 七、還本方式:除依發行及轉換辦法條款提前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依贖回條款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八、簽證機構: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九、債券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還本付息暨辦理債券事務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 十一、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15年06月08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發放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專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始櫃檯買賣。 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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