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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本行獨立董事對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十二屆第七次董事會討論事項第二案表示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44款


公司代號:2849


公司名稱:安泰銀

發言日期:2026/05/14

發言時間:19:59:14

發言人:張人偉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5/14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呂政璋,安泰銀行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呂政璋建議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可採部份股票股利及部分現金股利或

全數股票股利。

(2)董事會

獨立董事呂政璋提案修正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採取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及百分

之五十現金股利。

6.因應措施:

(1)審計委員會經充分討論後,本案採表決之方式決議,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原提案。最終決議與獨立董事呂政璋所表示意見不同。

(2)董事會表決獨立董事呂政璋所提之修正,未獲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最終

決議與獨立董事呂政璋所表示意見不同。

(3)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全數採取現金股利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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