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公司代號:2371公司名稱:大同發言日期:2026/05/12發言時間:18:10:55發言人:丁爾昆1.事實發生日:115/05/122.捐贈原由:為支持在地體育發展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4.受贈對象:社團法人臺北市大同足球協會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