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永安: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5/05/11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
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5年05月11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
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17,999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0元
(3)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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