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運:代子公司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7 16:37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
選擇權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4/8/17
3.契約金額:
USD1,000,00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金額以不超過交易契約金額百分之三為損失上限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適用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USD31,977.31元(約NT1,035,106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1.損失發生原因:因近期台幣貶值,產生之評價損失
2.對本公司實際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2015/07/08-2015/09/08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1.代子公司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
之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2.未實現損失係以銀行提供之評價報表:即期匯率32.37、執行價格31.4
3.目前帳上美金平均成本30.6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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