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三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示威者,去年在立法會示威期間,被指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三人包括「香港人優先」的張漢賢和黃根源,以及「土地正義聯盟」的葉寶琳。去年6月6日在立法會外示威,要求財委會否決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申請,三人被控在立法會範圍逗留、無遵守秩序、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 裁判官李紹豪判決時指,即使兩被告是在行使示威權利,但阻礙別人地方的門戶關上是不恰當,更何況該處是立法會大樓。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