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公司代號:1585公司名稱:鎧鉅發言日期:2026/04/28發言時間:15:58:39發言人:蔣清河1.事實發生日:115/04/2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15年04月28日決議通過不分派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2)以上決議數與11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