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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臺中市西屯區安和段地號176、176-1
建物-臺中市西屯區安和段建號199、200
2.事實發生日:115/4/8~115/4/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安和段176號):1,136.60 平方公尺
土地面積(安和段176-1號):1,136.61 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安和段199號):796.36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安和段200號):796.36平方公尺
土地(安和段176號)+建物面積(安和段199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4,000,000元
土地面積(安和段176-1號)+建物面積(安和段200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4,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土地所有權人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安和段176號:鴻園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無關係
安和段176-1號:廖繼章、廖繼清、廖继立/無關係
建物所有權人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安和段199號:鴻園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無關係
安和段200號:廖繼章、廖繼清、廖继立/無關係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委託玉山商業銀行台中分行為信託銀行辦理買賣價金信託事宜。
第一期簽約款、備證、用印及完稅30%,簽約時將價金存入信託專戶。
第二期尾款70%,移轉登記完成後將尾款存入信託專戶。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市場行情並參酌不動產估價師報告進行議價,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98,863,872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涵瑜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臺南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7)南市估字第00008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工商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卓聖疆/ 2,880,000元(總價1%)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4月0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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