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瑞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2款


公司代號:6842


公司名稱:瑞宇

發言日期:2026/03/25

發言時間:20:30:33

發言人:莊姿櫻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內湖運動中心二樓)

台北創新實驗室國際會議廰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董事暨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7):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8):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9):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4):訂定本公司「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

(7):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8):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9):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本公司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1):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12):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6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自115年4月10日起至115年4月20日下午四時前寄達。

受理處所:瑞宇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76巷61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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