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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公司名稱: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115/03/06)召開董事會通過重大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3)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4)通過董事選舉案。
(5)通過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6)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751巷
13號(日月光國際家飾展覽館)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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