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汽電: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核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8926


公司名稱:台汽電

發言日期:2026/03/05

發言時間:17:17:08

發言人:陳意通

1.事實發生日:115/03/05

2.公司名稱: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月1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3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茲因考量營運整體規劃及因應客觀環境變化,為提昇本次計畫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與定價時機之彈性,以維護股東與投資人雙方最大之權益,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115年07月15日以前募集完成。

(3)上述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3月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34597號函同意備查。

6.因應措施:

聲明書

為確保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聲明書如下:

本公司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年1月1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3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茲因考量營運整體規劃及因應客觀環境變化,為提昇本次計畫募集完成之可行性與定價

時機之彈性,以維護股東與投資人雙方最大之權益,故擬向貴會申請延長114年度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資金之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5年7月15日,若因延長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致損及員工及認股人權益,本公司負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振勇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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