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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1/12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9月26日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之議案後續處理情形。
本案業經雙方於115年1月9日發函終止;本公司已於115年1月12日正式收文。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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