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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30
2.公司名稱:漢承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台灣蘋果日報網、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眾星國際」(已更名為漢承泰企業)董事長兼總經理吳昊恩,
前年涉嫌為還債,偽稱合作投資發熱衣,而挪用子公司「捷禾投資」的資產1200萬元。
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與違反《證券交易法》特殊背信等罪嫌
起訴吳男。………..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與違反《證券交易法》
特殊背信等罪嫌起訴吳男。
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負責人吳昊恩董事長因侵占子公司資金遭起訴,
全案說明如下:因本公司目前並未接獲相關案件之起訴書,因此全案內容待
接獲起訴書後將依法再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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