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債務人: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三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3)法院名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4)相關文書案號:雄院隆102司執水字第128881號
2.事實發生日:104/07/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異議聲明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