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德:代重要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05
2.減資緣由:配合集團營運配置之規劃,子公司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
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3.減資金額:港幣2,400萬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77.42%
6.減資後股本:港幣700萬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