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訓:代子公司公告決議辦理減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減資緣由:集團資金規劃
3.減資金額: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偉嘉90%,恆豐54%,大盛95%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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