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0,3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35,000股,每仟股無償
配發135.6666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元以下捨去)。
4.除權(息)交易日:104/07/30
5.最後過戶日:104/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04/08/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2)本次增資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增
資配股基準日,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
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
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