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新焦點(00360)兩名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新焦點(00360-HK)公布,制裁香港聯交所向下列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的前獨立非執行董事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張曉亞;及石晶。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該兩名董事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上市委員會裁定如下:張曉亞違反了《上市規則》第3.08及第3.09B(2)條,因其未有確保該公司於關鍵時間實施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及盡力促使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該兩名董事因沒有在上市科的調查中給予合作,違反了《上市規則》第3.09C及第3.20條。該兩名董事未有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職責,違規情況嚴重。(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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