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金分享7月中發放,要求最少居澳183日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7月15日起發放,又引入新條件,即去年全年必須在澳門逗留最少183天,否則不能領取。不過,3類人士可獲豁免,包括2024年未滿22歲並且父母一方為具備領取資格的人士、收取殘疾金或殘疾津貼人士。
當局又列出8種可提出聲請發放款項的情況,包括居於橫琴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讀書,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履行公務或住院等,可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澳門行政長官岑浩輝上月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宣布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維持永久性居民每人1萬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元,7月15日發放。居民可於今日下午3時起登入「一戶通」或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查詢是否符合發放資格。
*節省公帑將用於增進民生福利*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根據身份證明局提供的數據,2024年底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數大約75.3萬人。目前難以估算有多少人達到居澳183天的條件。
張永春強調,節省的公帑會用於增進民生福利和促進社區經濟發展,例如調升養老金、敬老金、殘疾津貼、失業津貼金額,發放育兒津貼,對需要關顧的弱勢群體給予更多、更精準的幫扶等,而不是用於財政儲備。(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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