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容: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更正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15 16:00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50,593,34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1~114/06/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50~2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0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討論一一四年度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
說 明: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辦理。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本公司股份,擬授權執行長於114年04
月11日起至114年06月10日止,以每股26元上限至11.5元下限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2,000仟股,另授權執
行長執行主管機關其他規定事項。有關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附件一;P2)。
2.提請 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百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一四年四月十日第一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點八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三點八三,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九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證券承銷商之意見,百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
尚屬合理,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而買回普通股份數量及價格區間,除造成現金流出、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略為下降外,餘對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等
項目之影響皆不大,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