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國際要聞】韓國反對黨領袖李在明涉違反選舉法案,二審改判無罪經濟通新聞2025-03-27 13:46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周三(26日)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的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內的2021年10月20日,在接受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時,被指涉嫌公布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資訊。 李在明於2022年9年被檢方起訴。二審法院認定,李在明發言不屬於散步虛假事實,因此推翻一審判決。(jf)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本港經濟》陳茂波:香港考慮向單一家族辦公室提供更多稅務優惠下一篇《港元利率》港元拆息普遍向下,但一周錢三連升見逾兩周新高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