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工頭向工人收賄70萬元判囚2年,刑期屬同類案件最重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多名「工頭」早前被控收賄,協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50歲「工頭」鄧國梁向約80名工人收取共約70萬元賄款,並妨礙司法公正,早前承認3項罪名,昨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刑期屬同類案件中最高。法官判刑時批評鄧違反誠信,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頒令他向時任僱主歸還收取的賄款。
案情指,鄧國梁原本擔任分判商德鑄工程的「工頭」,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他曾指示兩名「工頭」向約80名木工、雜工、索具裝配工人及電工,收取每個工作天賄款40元至400元,共約7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被告支付賄款。廉署亦指,被告亦串謀其他「工頭」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作出虛假陳述。
至於其餘2名涉案「工頭」,早前已分別承認貪污及妨礙司法公正,各判囚3個月。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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