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銀: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12 17:2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0號17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決算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113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
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
及第25-1條)
三、本公司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4年5月21日至114年
6月17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投票。【www.stockvote.com.tw】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
者,本公司將於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以114年4月21日17時前
寄(送)達受理處所者為準)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台北市塔城街30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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