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審議委員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5 17:31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公司名稱: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4年2月28日知悉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公開收購本公司
普通股,並於114年3月4日接獲公開收購相關書件,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第1項規定,本公司應設置審議委員會,並於十五日內公告
審議結果
8.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14年3月5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第3項規定,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林詩梅女士、獨立董事林倩如
女士及獨立董事林盈杉先生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公開收購條件
進行審議並就本次公開收購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於法定期限內公告審議結果。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法人股東中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法人股東標朔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公開收購人
簽署應賣協議書,該二名法人股東依法指派而當選為本公司董事之代表人即董事
蘇美春女士、王美娟女士、唐宇華女士及楊正寧先生均迴避不加入討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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