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分配一○三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業經股東常會及董事
會決議通過在案。
二、依分派權利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
幣0.5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23元,每壹股資本公積發放0.27元),現金配
發總額131,356,805元。現金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發放處理費及郵
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訂於104年8月6日(星期四)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07月15日至104年0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必請於最後過戶日104
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
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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