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慶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4 14:3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且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並無已洽定之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普通股10,000,000股額度之範圍內,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一至兩次辦理授權董事會分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普通股之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成數
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上述發行價格之訂定,除考量本
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及考量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轉讓對象及數量
均有限制,且交付未滿三年不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外,係參考相
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負債、充實營運資金或為因應策略聯盟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及私募股票有三年
內不得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及強化與策略合作夥伴間長期合作關係,加上透過
授權董事會視本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
性,故本次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尚未訂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訂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於發行後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發行滿三年後,授權
董事會依當時市況決定是否依據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
,後續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案之私募(包括但不限於)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金額、資金用途、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宜,暨其他一
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
響須變更或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
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
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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