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頭條新聞》涉辱警違守則,通訊局申請終審上訴被拒
經濟通新聞 2025-02-06 10:58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已停播的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被指2020年播出的其中一集,有污衊和侮辱警方的內容而遭通訊局警告。香港電台工會及記協在司法覆核獲裁定部分勝訴。通訊局和工會其後再提出上訴,去年9月上訴得直,獲撤銷所有警告。通訊局不滿結果,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日宣布拒絕批出終審上訴許可,通訊局並須付18萬元訟費。
涉案集數於2020年2月14日播出,通訊局裁定該集的兩環節「無品芝麻官」和「驚方訊息」,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向港台發出警告。上訴庭早前指,通訊局處理投訴時未有採取正確的方法,包括未有分辨哪些屬事實方面的陳述,因此局方錯誤裁定港台違反《守則》。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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