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科技:公告本公司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26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擬訂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股利發放日相關事宜案
(2)擬授權董事長因公司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
(3)配合外匯避險操作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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