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上傳之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第4頁第一案決議內容再補充,
(修正前)第一案: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本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修正後)第一案: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本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自103年度可分
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53,036,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5,303,618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686,424元,係以本公司104年6月7日
股東常會前一日公允價值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每股新台幣15.20元
,其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股數637,264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新台幣
11元,以現金發放;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53,036,180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5,303,618股,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1,244,500股。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