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紀鵬:電力改革的當務之急是廢除行政壟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7 11:52
摘自《大船掉頭》 作者:劉紀鵬 出版社:東方出版社
電力壟斷者又是改革者
十多年來,中國的電力改革之所以沒有達到預計的目標,主要是由於僅一味地強調打破經濟壟斷,在組織體制上強調拆分,只改體,根本沒有觸動以行政審批為特征的行政壟斷,絲毫不改制,最終使電力改革的方法和方向背離、手段和目標背離,在一場轟轟烈烈的電力改革之后出現了電荒和電價持續快速上漲的尷尬局面。這是導致這場電力改革的方法和路徑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因此,電力改革的當務之急是廢除行政壟斷,即打破政府部門對電價和電源項目的行政審批。
既然電力改革的核心是在打破經濟壟斷的同時,廢除以行政審批為特征的行政性壟斷,改體與改制同步推進,那么為什么我國的電力改革出現了只一味地強調拆分公司的組織體,卻絲毫沒有觸動有關部門搞行政性壟斷的行政審批制度呢?其根本原因就在於具體負責電力改革的部門又是搞行政性壟斷的行政審批者。
電力反壟斷的重要內容是摒棄舊的行政審批制度,中國電力改革的核心應緊緊抓住電價改革這個引發消費者對於壟斷深惡痛絕的關鍵問題,因此,改革者首先自己要勇於剖析自己,既然中國壟斷、腐敗的源頭在於行政審批,就必須取消這種行政審批。
如果說國電公司大一統的組織體制是電力壟斷的表象——唇,那么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政審批電價則是電力行政壟斷的本質——齒。本來唇無齒露,然而電價審批制的行政壟斷竟是那樣無法打破,原因就在於推動電力改革的改革者和電力行政壟斷的壟斷者是一個主體。當改革去革別人的命時,無論是廠網分開還是輸配分開都毫不留情,甚至不計電荒和電價上升的后果,因為推進改革的主體、安全運營的主體、持續發展的主體和責任主體並不是一個主體。然而改革革到自己頭上而需要他們放棄行政壟斷的審批權時,他們就變得躊躇不前了。
保留自然壟斷,打破經濟壟斷,廢除行政壟斷
正是因為發改委這樣的行政審批部門的手里握有電力項目審批立項、制定電價政策和核定電價的權力,同時又是推進改革的部門之一,因此,中國的電力改革中總是以分拆企業的組織體說事,卻根本就不去觸及行政審批部門的電價和項目審批制度,即人們所說的,“電力改革,改體不改制”,也就有了世界銀行的高級能源專家在評價中國電力改革時所說的,“在中國所有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中,最不成功的就是電價改革”。
因此,從電力工業的特點來說,應該通過廠網分離,把發電和售電環節推入競爭領域,把輸電和配電環節保持在自然壟斷領域;同時,在監管環節,廢除舊體制形態下以電價及投資立項方面的行政審批為核心內容的行政壟斷。歸納以上所述,如果中國的電力改革以打破壟斷為手段,其實質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即保留自然壟斷,打破經濟壟斷,廢除行政壟斷。
“9號文”重啟電力改革大幕,是尊重國情采用“大船慢掉頭”的漸進式改革,還是照抄西方搞“破碎式”療法?《大船掉頭:電改十八年反思與展望》是一部外行寫不出、內行不敢寫的著作,還是一位電改18年參與者的真情敘述。
作者簡介
劉紀鵬,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導;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
- 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