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劏房業主須聘專家證單位合規,不符標準者限1年內糾正
經濟通新聞 2024-08-19 09:16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本月將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
消息指,當局考慮規定劏房業主須自費聘請專業人士,檢查單位是否符合最低標準,才可以登記繼續合法經營。
若有不符合規定的地方,當局會提供約1年寬限期讓業主糾正,估計部分可能只是涉及安裝獨立電錶和水錶等簡單工程,但亦有部分可以要再作改裝,當局會按優次執法。當局亦正敲定劏房的最低面積建議,消息指,不少人提出要至少7至10平方米。
*業界及議員贊成業主自費檢查*
測量師學會會長林家輝贊成要業主自費檢查,劏房業主做生意,如果動用公帑協助檢查會不合理。他表示,當局本月曾經接觸他們,希望學會提供協助,但學會正式會員有約8000人,部分未必涉及相關測量範疇,估計當局亦要尋求建築師和工程師等協助。
林家輝又表示,測量師學會早前建議劏房最低面積要有至少100呎,樓底最少要有2.5米高,並必須要有窗戶等,估計這個建議下,會有2萬至3萬個劏房需要修整,相信當局寬限期後,亦要按優次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亦贊成業主自費檢查劏房,指業主經營劏房賺取利潤,理應在登記制度上負擔部分開支。他又說,全港有超過11萬間劏房,數目不少
,政府可以考慮外判檢查和登記的工作,更好運用公帑。他又認為,劏房租管已經實施,相信業主不能因為取締劣質劏房的工作,而大幅加租,強調取締劣質劏房,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已經是社會共識。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若有業主抱僥倖心態、不願花錢檢查,可先以行政措施、期後再考慮執法、配以罰則。他又期望設寬限期,之後才嚴格執法。他稱引起市場混亂,並非立法本意。
至於一些僅靠一兩個分間單位收租維生的年長業主,梁文廣則建議可以正常或低息「貸款」形式,在無損政府財政下幫助業主平穩過渡、改善劏房環境。
*房屋局會如期提交報告*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就指,政府加入多項規管,會令劏房租務市場萎縮,質疑政府能否安置受影響的劏房居民。
房屋局回覆指,工作組已作出多次內部討論,正積極就有序解決「劏房」問題撰寫建議方案,會按計劃本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工作組報告將於月內提交予特首李家超,消息指,有關規
管建議會留待特首10月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時才提出。(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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