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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4.除權(息)交易日:104/06/29
5.最後過戶日:104/06/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05
8.除權(息)基準日:104/07/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104年07月30日。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07月01日起至104年07月0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4年06月30日(星期二)下午4點00分
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至104年06月30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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