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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4
2.公司名稱:樂陞美術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3月16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
,經與櫃買中心溝通後,基於公司未來整體業務發展及經營擴張策略調整考量,擬在維
護股東權益為最高原則及不排除於海外第三地尋求資本市場發展為前提下,撤回申請股
票上櫃案。為維護興櫃市場投資人權益,將授權董事長與母公司商議保護投資人之權益
措施,並於規劃完成後近期對外說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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