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薪」針! 中小企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提高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誘因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4-07-13 10:50
立法院昨 (12) 日晚間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誘因,增僱 24 歲以下及 65 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薪資費用減稅獎勵 200%,及員工加薪減稅獎勵由 130% 提高至 175%,研發投資抵減、智財權作價入股緩課等,亦溯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10 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 5 月 2 日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會討論時,針對政院版第 36 之 2 條,有關「增僱減稅」、「加薪減稅」條文內容,朝野立委認為誘因不足,將條文保留交付協商,於 7 月 5 日朝野黨團協商後達到共識,並於昨晚完成三讀。
經濟部指出,本次修法通過施行後,涉及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增僱基層員工及為基層員工加薪等 3 項稅租優惠條文將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施行至 122 年 12 月 31 日止,將有助於中小企業多元運用人才、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以及提升員工薪資水準。
修法重點包括:
1. 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納入「有限合夥」為適用對象,以推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升級轉型。
2. 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延長施行期間 10 年,以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流通。
3.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維持增僱 24 歲以下及增加納入 65 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減除率均適用 200%。
4.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 130% 提高至 175%。
經濟部強調,將偕同財政部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並加強對中小企業宣導,協助業者瞭解修法相關資訊,以及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期能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厚植研發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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