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代子公司立訊精密組件(昆山)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08 15:0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立訊精密組件(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89,84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11,2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70,90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82,15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546,29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473,432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以不超過一年為原則。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838,68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4.6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分別於2023年12月21日、2024年5月13日及2024年6月4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資金貸與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各5仟萬元、4仟萬元
及1億3仟萬元,現於2024年6月28日收回此3筆資金貸與,金額共計2億2仟萬元,
並解除此3筆的資金貸與,不再循環動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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