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生合:代取得人楊連傳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4-05-23 17: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斯其大:[更正]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下一篇智微: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