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碩:說明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24-03-26 21:24第51款公司代號:2357公司名稱:華碩發言日期:2024/03/26發言時間:21:24:34發言人:吳長榮1.事實發生日:113/03/26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113年3月26日新聞報導「華碩侵害ACQIS專利案 美國陪審團裁定須付1,800萬美元」7.發生緣由: 華碩已徵詢法律專家與專利專家意見,將循法律程序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權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東生華:澄清經濟日報報導下一篇大同:補充民國113年3月11日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