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根據一份日期為11月18日的法院命令,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Lewisa.Kaplan已經批准了一項延期申請,要求對SBF一案提交審後動議。根據SBF的法律代表Cohen&GresserLLP的請求,法院批准了延期請求,並為法律訴訟的後續階段設定了新的截止日期。根據批準的備忘錄,辯方的審後動議原定於11月20日提交,現改為12月1日提交。這一調整還將政府的答覆截止日期改為12月22日,隨後辯方的答覆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8日。審後動議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可能要求重新審判。這通常是基於可能影響審判結果的重大錯誤的主張。例如,新證據的出現或對陪審員不當行為的指控可構成原審受到損害的論據基礎,從而有可能要求重審。此類動議凸顯了法律策略的持續動態性,即使在判決作出後也是如此。此外,辯方還可以在判決後提出無罪判決動議。該動議對控方證據的充分性提出質疑,聲稱證據不足以支持有罪判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官同意這一評估,他們就有權推翻陪審團的決定,從而改變案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