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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5
2.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40017687號函示,本公司之子公司Evermax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簡稱MAX)於103年12月31日止,資金貸與孫公司Evertek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簡稱TEK)美金5,320仟元,因MAX淨值下降(原因主要係認列轉投資公
司虧損數),致使貸與孫公司TEK資金超過MAX「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三條規定之總
限額,即MAX淨值100%為美金5,173仟元,應訂定改善計劃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及於下一次
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3.因應措施:本公司之子公司MAX巳於104年4月15日訂定改善計劃,預計6月底前增資
TEK美金300萬,並於10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報告執行情形。
4.其他應敘明事項:改善計畫巳於104年5月25日由監察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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