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國務院取消調整工信部、住建部等33個罰款事項
經濟通新聞 2023-11-02 08:49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日北京專電》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取消和調整工信部、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銀行等領域33個罰款事項。這些罰款事項主要集中在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關係密切的領域,取消和調整的目的是為了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
其中,取消16個罰款事項,調整17個罰款事項。取消的罰款事項,包括工信部2個、教育部2個、住房城鄉建設部5個、人民銀行3個、國家林草局1個、國家郵政局1個、國家疾控局2個;調整的17個罰款事項,包括工信部1個、應急管理部1個、國家新聞出版署13個、國家疾控局2個。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自《決定》印發之日起60日內向國務院報送相關行政法規修改方案,並完成相關部門規章修改和廢止工作,部門規章需要根據修改後的行政法規調整的,要自相關行政法規公布之日起60日內完成修改和廢止工作。考慮到修改和廢止部門規章有30日的徵求意見期限,規定因特殊原因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部門規章修改和廢止工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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