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韓國慶南地區某教會的長老A先生,從教會資金中盜取數億韓元,並用其投資股票和虛擬貨幣,蔚山地方法院刑事11課(庭長李大路)11日宣布,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罪名被送審的A某有期徒刑3年6年。法院解釋了判決的理由,稱「由於大部分挪用資金都投資於股票和虛擬貨幣,因此似乎不可能對損害進行賠償」,「考慮到約1.1億韓元的事實」所造成的損失已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