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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業經一○四年五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99884757元。
二、本公司一○四年五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訂定一○四年七月八日為除息基準日,依法自一○四年七月四日至一○四年七月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於民國一○四年七月三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一○四年七月三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本公司訂於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四、可轉債停止轉換期間: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起至一○四年七月八日止。(可轉債辦法18條)
五、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調整將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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