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澄清有關媒體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智凡迪將於104年6月30日終止線上遊戲『魔獸世界』營運代理合約影響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14
2.公司名稱:智凡迪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子公司
5.傳播媒體名稱:報紙及網路媒體。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子公司智凡迪昨(13)日宣布與
美國Blizzard Entertainment之線上遊戲『魔獸世界』台、港、澳地區營運
代理合約將於104年6月30日終止一事。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子公司智凡迪昨(13)日宣布與
美國Blizzard Entertainment之線上遊戲『魔獸世界』台、港、澳地區營運
代理合約將於104年6月30日終止一事。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之新聞內容澄清,本公司之子公司智凡迪與
美國Blizzard Entertainment之線上遊戲『魔獸世界』營運代理合約
將於104年6月30日終止,雙方持續進行合作關係,智凡迪於7月1日起
仍負責『魔獸世界』遊戲之MyCard點數儲值、通路行銷及客戶服務,
而在智冠集團眾多遊戲產品之營運規模下,對智冠整體營運成績並無顯著影響。
智凡迪並將持續擴展大型線上遊戲代理營運業務,未來亦將跨足手遊代理營運,
已於104年5月6日取得美國2K Games之線上遊戲『Civilization Online』
(文明帝國Online,中文名暫譯)台港澳代理營運授權,藉由多元產品線之經營,
擴展市場份額及營運規模。相關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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